为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和对卫生健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及《龙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龙里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村医共3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或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热爱卫生事业,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乡村医生职能的身体条件;
5.年龄:女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男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曾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男性可放宽至5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作为相关责任人的人员;
3.从业期间,曾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人员;
4.作为医疗机构负责人,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曾被吊销的人员;
5.在2023年4月全县乡村医生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确定为“差”等次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6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龙里县卫生健康局3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龙里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证明(此项仅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供);
6.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五、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操作考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集中考核方式进行,分别考核西医操作(测量血压、血糖、体温、心率、血氧饱和度、创伤现场的止血法、心肺复苏术)、中医操作(拔罐治疗)、护理操作(肌肉注射技术、皮下注射、静脉输液技术、物理降温技术)。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技能操作考核及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技能操作考核及笔试准考证。技能操作考核及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技能操作考核及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递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人员名单通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方式为: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社会化聘用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递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人员名单通知。
七、成绩评定及其他事宜
1.此次公开招聘分为技能操作考核、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技能操作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由各单项成绩组成,按百分比进行折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2.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结束后,按“技能操作成绩×20%+笔试成绩×30%”折算出成绩后,按公开招聘职位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同一岗位考生技能操作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分数一样,且名次出现末位(按公开招聘职位人数3:1的比例的末位)并列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4.同一岗位考生技能操作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分数一样,且名次出现末位(按公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的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八、聘用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村医聘期合同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一签,三年一聘,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按县卫生健康局村医管理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九、薪酬待遇
按龙里县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龙里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有关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5636446(县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5631295(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科)
2023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