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
1.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68号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9楼小会议室。
2.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上秀路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120室培训中心。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现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的,须作出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的书面承诺(附件2),届时仍未取得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此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视作工作经历。无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可由规培所在机构开具。
(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5)。
(四)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信息表》可登录“考生个人后台(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gzgshsg/index.html#/index)”在线打印。
咨询电话:0851-84416810(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
0851-84132898(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0851-84843112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双轨制”
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6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