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由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双轨制”人员21名,其中11个为紧缺人才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招聘“双轨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29日。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成功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报名成功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16:00。
1.资格初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审核通过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考生改报申请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成绩作无效处理。
2.截止5月3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6月1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6月1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于6月1日12:00前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逾期未提出申请,责任自负。
3.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17:00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站进行网上自行查看初审结果。
4.报名结束后,除紧缺急需岗位外,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准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2日上午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5.附件1中标注“★”的岗位为紧缺急需岗位,紧缺急需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详细事宜通过“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资格复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此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除紧缺急需岗位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无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