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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方县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

2023-05-18  |  来源: 大方县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大方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大方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县级公立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县级公立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进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3年5月2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3年5月2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截至2023年5月29日仍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截至2023年5月29日仍在职在编的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5月18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县级公立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22199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招聘方案》及《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3.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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