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人才招聘相关规定,经威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威宁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拟计划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4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自主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2004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2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名额及专业见《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该表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5)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7)报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县人民医院在报名结束后可根据报名情况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减少或取消,对减少或取消后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公示栏”、“威宁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布。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填写信息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该岗位所有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不用参与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必须到指定地点参与面试,缺考视为放弃。总成绩按面试成绩×100%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8月19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准考证原则上只能本人领取,须带收据和身份证。
(3)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 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
2、面试。
面试由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开考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3日;威宁县人民医院门诊5楼。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化知识测评方式进行。
(4)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威宁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公示栏”、“威宁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
公示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需对并列考生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可以递补。
体检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报院办公会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可以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公示栏”、“威宁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把相关材料交威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并签订合同,不按时提供并签订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事项按县人民医院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聘用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县人民医院与被聘用人员按要求签订三年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威宁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7-6227842(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6229971(县人民医院纪委)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各环节考试。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六、本方案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宁县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