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数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医院履职的身体条件。
拟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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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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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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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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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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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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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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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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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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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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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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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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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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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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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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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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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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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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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规培毕业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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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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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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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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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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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规培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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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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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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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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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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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息烽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人力资源部)或通过邮箱(1752601439@qq.com)投递简历均可,如通过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在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资料均需与原件相符。
根据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才具有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进入面试环节,医院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具体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在我院党务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医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由政工科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九、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电话:0851-8772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