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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医科大学招聘38人

2021-05-07  |  来源: 贵州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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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1年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8名,其中辅导员8名,教师5名,实验技术人员2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6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下同)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5月7日到2021年5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大学城校区(花溪区栋青路)知雨楼4楼人事处。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所在党支部提供的党员证明(仅部分岗位需要提供);

7)报名费100元,采用支付宝收费,不受理现金缴费,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应聘人员亲笔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成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公布。

(三)初试

初试形式:网络视频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需组织初试;未超过3:1的,直接进入复试。

初试分值: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初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公布。

(四)复试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应聘人员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同一岗位初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进入复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超过3:1的,直接进入复试。

复试分值: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初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组织初试的岗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复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

复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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