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1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贵州省体育局局属企业,位于贵阳市北京路9号京玖大厦21楼。于2020年12月31日将省体育局下属“贵州省体育经贸开发公司”改制更名为“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主营体育项目投资,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体育综合体投资、建设,体育赛事组织及策划,体育康养服务等。
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平台化管理运营模式,打造全省体育产业孵化器,推动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体育资源整合平台、体育品牌创建平台、体育项目运营平台、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12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22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五)符合所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三)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8日
(二)报名及咨询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考生可先查询贵州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tyj.guizhou.gov.cn/)及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详细信息,并下载报名表(附件2)据实填写。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gzstycyfz@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及咨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04号鑫都财富大厦贵州省体育局7楼722室(注:现场报名需携带纸质报名资料)。
(三)咨询电话:0851-86833699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1份;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6.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资料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沟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开除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笔试
时间地点:通过贵州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tyj.guizhou.gov.cn/)及贵州省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笔试科目:《申论》、专业知识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
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