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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的公告

2024-02-28  |  来源: 榕江县人民政府

一、公司基本情况

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公司属县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38000万元。二十多年来公司规模、效益与整体实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23年,公司拥有资产总计约43亿元。公司具有融资和项目工程建设职能,主要经营资质范围:土地储备、开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投融资与经营开发;河道治理、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等。公司下设办公综合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资产运营部四个部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将面向有经验的广大社会求职人员,采取全面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榕江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写作和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较强抗压能力;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7.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1名

1.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工程技术部主任做好项目前期工程手续报批基础工作;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环评、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监督、检查工程情况,做好工程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与移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招聘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及相关专业;

(2)具有2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能力;

(4)思想品德端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六、录用流程

应聘者报名→公司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

七、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候电话/短信通知;

(二)报名地点:榕江县城北新区新城·欣园小区10栋2楼

(三)联系人:董先生   咨询电话:0855-6679268;18386620534

(四)应聘者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申请表》和个人简历等发送至邮箱:rjxcgw@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最高学历+工作年限”;

(五)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查环节,请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新城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八、招聘录用办法

(一)公司资格审查: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资料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公司发放笔试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排在前三名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公司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将进行公示;

(四)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取得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应聘人员,按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政审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村、街道、社区开具现实表现证明和公安出具《无犯罪证明》材料,政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新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伪造、变造、涂改本人证件、证明、简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十一、本次招聘及未尽事宜由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

 

 

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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