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组织,受省司法厅领导和监督,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依法履行全省律师自律服务管理职能,坐落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本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
(二)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有3年以上党建工作经验,掌握党务工作专业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国企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相关网络信息系统;
(五)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组织协调、沟通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具备较强的执行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4.因违纪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和记录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有意愿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于2023年1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zlxdb@126.com)。
(二)资格审查
我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
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工作成果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官网(www.gzslsxh.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一个月后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协会有关规定明确相应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贵州省律师协会负责解释。
注: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燕
联系 电话:0851-84114402 18798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