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水厂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征信问题等;
(五)年龄22周岁及以上至30周岁(含)以下;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从事供水管道安装及修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3—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赤水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赤水市市中街道福康大厦A栋4楼<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1351183222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赤水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相同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
(4)有关工作证明。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个人简历的专业、特长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筛选,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安排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试用资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对不合格或严重违纪违法者予以解聘。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后,公司与其签订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赤水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公司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五、本招聘公告由赤水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