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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公告(2人)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由原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原毕节市铁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而成,注册资本金20亿元,自组建以来,公司围绕交通主业,坚持“1+N”和“交通+”实体化转型发展,探索走出了“债务换资源、资源换投资、投资变资金、资金促主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子,聚焦投资、建设、服务三大板块,已逐渐发展成为集投、建、管、运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集团企业。根据工作开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2名(战略发展部副部长1名、子公司班子正职1名)。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省内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能够积极主动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能不断助推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和执行能力,熟悉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具有一定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注重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四)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能持续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四、选聘基本资格

(一)战略发展部副部长1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累计5年以上银行,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投融资、战略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需具有累计3年以上银行,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投融资、战略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1年以上中层管理副职岗位(党政机关乡科级副职、事业单位八级岗位、市级国有企业部门中层副职、县<区>级国有企业班子副职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子公司班子正职1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中层管理正职岗位(党政机关乡科级正职、事业单位七级岗位、市级国有企业部门中层正职、县<区>级国有企业班子正职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中层管理副职岗位(党政机关乡科级副职、事业单位八级岗位、市级国有企业部门中层副职、县<区>级国有企业班子副职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五)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六)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在相关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九)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等要求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选聘公告发布时间:选聘公告于2023年9月20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2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9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857—8228571)。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只收打印表原件);

(2)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文件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统一发送到2284239196@qq.com);

(5)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见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时间至2023年10月7日;

(6)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7)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见附件4);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单位身份的书面承诺以及同意按照选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9)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不收取任何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等。

3.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选聘基本条件和选聘基本资格,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选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选聘资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谈测评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谈测评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5.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6.在选聘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七、面谈测评

选聘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谈测评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谈测评、面谈测评成绩无效及面谈测评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谈测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谈测评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八、体检

面谈测评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对通过面谈测评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原因,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需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选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聘任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任

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为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8571

监督电话:0857—8701195

(二)在本次选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选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面谈测评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

附件:1.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2.工作经历证明.doc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docx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309/t20230920_82432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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