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集团是根据《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市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暨重组(组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仁府发〔2022〕7号)文件要求,以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旗下15家二级公司(含代管公司)共同组成,均属地方国有独资企业,母公司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兴仁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金8亿元。
建投集团以项目建设为主业,同时建设所需的建材、机械设备、劳务、采购等其他配套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条以建设建筑为主,多产业融合的发展之路,着力推动地方和自身高质量发展,现为满足建投集团战略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建投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具体岗位、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丰富工作经历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六)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被辞退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和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至邮箱:1029832162@qq.com,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咨询电话:15519928335(贺晨)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8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初审结束后,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八、面试
(一)面试采用非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专业能力等内容。
(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环节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复审人员: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岗录用);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该岗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件(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上岗资格证等)以及所报岗位要求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报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开除处理。
十、体检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复审合格名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公司指定的二甲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应聘人员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经复查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不得应聘人员”所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兴仁市金融服务中心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劳动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薪酬待遇。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如因未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建投集团,其他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建投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307/t20230718_81020101.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