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行,推进公司实体化进程,切实做好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聘,特制订本招聘方案。
一、公司简介
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仙云涧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属地方国有独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公司以文化、旅游、策划、康养、运营为主线,涵盖策划执行、新媒体运营、视频制作、文旅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创公司。公司坚持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创新探索“文化+”“活动+”“旅游+”“视频+”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的发展模式,致力于挖掘、培育、打造本地的文化品牌和特色IP,讲好兴仁故事,唱响文化经济的“交响曲”。现已成功策划并执行大型主题研学团、主题研讨培训班等活动,并在商业策划与运营、大型文体活动策划执行、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广告设计制作等多领域布局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简历筛选、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简历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
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附件1: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详见《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
(五)符合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个人简历的方式,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格式:专业+应聘岗位+姓名;
(三)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和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永久居留证)、简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3150904761@qq.com)。面试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应聘人员登记表》必填电子证件照;
(四)咨询电话:何女士17586197030
六、面试
(一)面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对象: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应变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面试时间:待定;
(六)面试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公园里斜对面;(原能投集团有限公司)
(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八)成绩复核: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招聘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招聘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所应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应聘职位要求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若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相应资格。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考生,体检由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人员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公司组织考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四)经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条件。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期间放弃所空出的岗位,由参加同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增。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通过《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备案的人员,按照《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十、其他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苗仙云涧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7586197030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306/t20230625_80483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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