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黑龙江选调生公告已发布,贵州金标尺教育第一时间为大家收集发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继续面向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1. 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3. 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4)。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报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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