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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宏观调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卫计局 县人社局 县编委办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卫计系统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卫计发〔2017〕34号)相关规定,经2019年4月26日县长办公会议同意,2019年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和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中兴街道、经开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遴选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为确保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萧子静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先亮 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代红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张安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张泉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梁 程 县委编委办主任
任光德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龚兴忠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涂金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代 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代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袁谊、向小婵两名同志具体办公。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专岗结合、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原则;
3.坚持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遴选到县城区(街道)医疗机构工作原则。
(二)遴选职数
本次遴选职数共计15名(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
(三)遴选单位
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岗位面向1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经开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职在编专技人员遴选。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中兴街道和经开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面向14个乡镇卫生院的在编在职专技人员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国家认可的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报名时获取的最高学历为准);
3.近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2.因违纪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5.近三年发生重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的;
6.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加工作实绩考核)、公示、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njiang.gov.cn)或健康印江微信公众号(wjjjkyj2015)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30日至31日,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人力资源股,联系人:向小婵(15286732554)。
2.报考要求:
(1)参加本次报考的人员必须具有四年以上(2015年7月1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
(2)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后出生),其余岗位不设年龄限制。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印江自治县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经编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见附件2,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健康印江微信公众号上下载)。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获得的相应执业资质、技术资质、从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3张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4)本次遴选不设报名比例,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遴选时间安排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3日,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资源股领取。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4日,考生持有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3.技能操作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31日,对报考设有技能操作考核岗位的考生,需持有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指定的地点集中抽签。
4.笔试考核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8月30日前,统一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健康印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5.工作实绩考核时间:以县卫生健康局发文通知为准。报考不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岗位的考生,遴选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进入工作实绩考核环节;报考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岗位的考生,遴选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进入技能操作考核环节,技能操作成绩达60分以上,进入工作实绩考核环节。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计算
1.遴选01、03、05、06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知识》;遴选02、07、10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西医临床医学知识》;遴选04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知识》;遴选08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药学知识》;遴选09、11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知识》;遴选12代码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医学知识》。其中,04代码岗位的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从业操作规范》。
2.工作业绩考核分值计算。
(1)遴选前三个年度考核结果占9分,每年度优秀等次记3分、合格等次计2分。
(2)获奖、取得职称和相关执业证书3种情况占21分:一是获国家、省、市、县、乡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记12分、10分、8分、6分、4分,获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记11分、9分、7分、5分(以上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二是获得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别记7分、6分、5分;三是获得国家、省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分别记2分、1分(该项分以最高等次加分)。
(3)民主测评占10分。在近三年工作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参评人数应达到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80%以上方能开展测评。评议结果为“优秀”达到参评人数90%或以上的记10分,达80%-89%记9分,达70%-79%记8分,达60%-69%记7分,达50%-59%记6分,50%以下不计分。
(4)进入工作业绩考核环节的考生,时间以县卫生健康局发文通知为准,将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股核定分值,联系人:向小婵,电话:15286732554。
①近三个年度的考核结果(需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下发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为准)。
②获奖、取得职称和相关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总成绩分值计算。报考不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工作业绩成绩×40%;报考需要进行技能操作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工作业绩成绩×40%。
(五)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和最终的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健康印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遴选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按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择优遴选;如再出现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并列时,则末位并列的人员重新进行考试,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六)考察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人社、编委办等部门按总成绩得分对拟调人员进行审核后,对通过遴选确定的拟调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印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结束后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委办审定后,由县人社局行文调动;如进入调动环节后,出现自动放弃的,将依次进行递补。
3.正式遴选到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和龙津、峨岭、中兴、经开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技人员职称待遇,按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相关规定执行。
五、遴选纪律
(一)加强遴选工作监督。县纪委监委负责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56--6222553(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参加遴选的人员在填写《印江自治县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遴选报名表》时务必实事求是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时,要认真审核参加遴选同志的年度考核结果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不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遴选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动,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对已行文调动的,经查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属实的,调回原单位工作,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印江自治县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
印江自治县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
遴选单位 |
遴选岗位名称 |
遴选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条件 |
|
代码 |
名称 |
||||||
1 |
县人民医院 |
01 |
临床医师 |
2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 |
02 |
临床医师 |
2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 |
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 |
||
2 |
县疾控中心 |
03 |
临床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 |
3 |
峨岭街道社区 |
04 |
放射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放射医学技术士及以上资格,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
05 |
临床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4 |
龙津街道社区 |
06 |
临床医师 |
2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07 |
临床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08 |
药 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药学 |
药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
||
5 |
中兴街道社区 |
09 |
检验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
10 |
临床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6 |
经开区社区 |
11 |
检验医师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
12 |
护 士 |
1 |
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
||
合计 |
|
|
1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