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支一扶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8贵州黔南三支一扶考试体检通知

2018-07-31  | 

                                                                                            

  根据《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和《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体检公告》要求,结合黔南实际,就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黔南考区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每个招募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2018年8月4日
体检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体检人员务必于2018年8月4日上午8:00前到都匀市沙坝七星路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原四一四医院)门诊大楼前集中。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参加体检。
(二)体检人员近期应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三)体检人员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保存并发布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
(四)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应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