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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2021贵州三支一扶考试试题:4月23日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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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56073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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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刘某准备盗窃王某家的汽车,多次到王某家门外进行观察,打探王某家人的活动规律,一次刘某正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王某发现而被告发,则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犯罪停止形态。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刘某为了盗窃汽车而打探观望,是为盗窃制造条件,因此属于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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