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遵义汇川区团泽镇招聘社区工作者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充实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照《汇川区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镇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村(社区)相关工作。本次拟招聘专职工作人员8名,分别为卜台村2名、高台村1名、和平村1名、群兴村1个、上坪村1名、大坎村1名、洪江村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21年3月31日,在村(社区)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干部或社工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需提供在镇(街)所辖村(社区)任村(社区)干部或社工连续工作经历证明,经历证明须由镇(街)党(工)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21年3月31日在村(社区)任村(社区)干部连续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需提供在镇(街)所辖村(社区)任村(社区)干部或社工连续工作经历证明,经历证明须由镇(街)党(工)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是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是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四是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是本镇在编专职工作人员。
六是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待遇
本次镇自主公开招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按照《汇川区村(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遵照执行。
1.基础报酬:2000元/月。
2.岗位报酬:300元/月。
3.绩效报酬:绩效报酬为每月1000元,分为基础绩效(600元)和奖励绩效(400元)。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经镇考核后发放。
4.年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制定),镇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汇组通〔201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5.其他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报酬增长机制:结合汇组通〔2015〕5号文件精神,对获得连任连聘的,从次年开始,每月基础报酬增加100元;结合黔组通〔2013〕25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省级点名表彰、连续2年获得市级点名表彰或连续3年获得区级以上点名表彰的,从次年开始,月基础报酬增加200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
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在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党政办进行,方式为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汇川区团泽镇党政办209号办公室(团泽镇人民政府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汇川区公开考试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遵义市汇川区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在报名现场领取;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④《汇川区团泽镇2021年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⑤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由原所在镇(街)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⑥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团泽镇人民政府招考领导小组办理负责,对照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签署意见。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