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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9-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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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成立于1938年,原名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隶属于教育部的九所国立医学院校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是贵州省唯一拥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省属重点高校。我校拥有贵州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含培育)9个,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建设专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拥有省内最大的医疗服务体系,设立了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8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今天的贵州医科大学已建设成为校园环境美丽、仪器设备先进、人才实力雄厚、医疗条件全省最强的充满现代化气息的省属重点医科大学,正朝着建设“具有明显特色、西部一流、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贵州医科大学诚邀海内外广大学子加盟,一起开创贵州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 35 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001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 2019年4月26日到 2019年5月7 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5月11日下午17:00(下午17:00时关闭报名系统,未能在此时间段完成报名操作程序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操作如下:

(1)登录网址http://rczp.gmc.edu.cn:808;

(2)注册:考生需在网上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3)报名:登录用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在检查好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图片;

(4)初审:管理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信息的初审;

(5)缴费:报名费100元。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到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备注栏注明“报名号+姓名+报名费”以便于查询。

户名:贵州医科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宅吉支行;账号:23116001040000902;

(6)收费确认:管理人员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缴费凭证信息,报名状态变成“已缴费”;

(7)公示: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

(8)打印准考证:公示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A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B类岗位总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笔试

笔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9:30-11:30

笔试地点、考场及其它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面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布。

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8月30 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医科大学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校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我校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51-88416037、88416035  

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

《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医科大学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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