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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实施方案(9月9日至12日报名)

2019-09-01  | 

事业单位考试群:684129545|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州机编议〔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经中共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聘黔西南州综合执法监察支队管理人员5名,为考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事科,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详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截止2019年8月1日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位有其它要求的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9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人事科(兴义市神奇东路5号),联系电话:0859-3238524。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需提交《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开考比例

按报名人数2: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考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六、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人事科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

4.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只有2人,则2人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分数×40%。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主题信息(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JSJ.htm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调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调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事考聘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8524(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34918(袁达前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专员)


附件:1.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官方没有发布)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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