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省联考笔试成绩排名已公示结束,根据《2025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管理岗位A类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50分(乡镇岗位为1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比例岗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5号楼A区一楼108办公室(川硐凉湾)。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rsks.oumakspt.com:66/tyzpwb)打印,《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名确认,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底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1份。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公开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须出具选聘到村工作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考核情况、在职在岗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任职证明(当选证明、任职文件、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等)原件及相关材料,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报考意见。如仍在岗的,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或户籍的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区(县)教育局、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生源地、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现驻碧江区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限碧江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工勤人员及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国有企业或碧江区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7)报考“面向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含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2023年度、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注: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空缺的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6-5235716
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