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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5-05-09  |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

根据《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外)。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5月14日(9:00-17:00)。

(二)递补复审时间

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详见《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的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医师资格等资格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作出个人承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提供岗位表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规范化培训结业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8.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公告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

附件:

1.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毕节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xls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5.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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