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文件精神,杨林同志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按照程序已开展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及考察事项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
二、体检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三、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即进入考察期,考察对象即为体检合格人员,请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期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填写相关表册及通知有关事宜。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或向中共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中共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