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见附件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速录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法院工作;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及贵州省录用公职人员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水城区兴县路17号。
3.应聘者在报名时,须填写附件二《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获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正面半身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类型
笔试+速录测试+面试
(二)考试方式
1、考生在每个考试环节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速录测试、面试依次进行,笔试成绩前9名的进入速录测试环节,笔试+速录测试成绩前6名的进入面试环节。
3.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30%、速录测试占比30%、面试占比40%。
五、体检
根据面试后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政审内容主要考察本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本人与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有无吸毒史、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七、递补
(一)因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此次聘用资格,或出现政审、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二)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因水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岗位空置时,由水城区人民法院按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
八、聘用与管理
经体检、政审合格聘用的人员由水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具体岗位安排,与水城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终止合同。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六盘水市财政直接拨付经费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水城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监督,对应试人员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案;对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计划调整、通知相关事项,公布相关人员名单、公示成绩和聘用情况等,均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水城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及时参加考试、体检、递补、考察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在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等环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取消报考资格。
十二、本次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水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858-89390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