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由北京大学首倡者李端棻先生主持创立的贵阳公立师范学堂,1957年更名为贵阳市师范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金筑大学合并组建贵阳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后贵阳市师范学校并入贵阳学院,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型普通本科高校。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审核评估,201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3年完成“省属省管”管理体制改革,2024年获批为贵州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贵阳学院实际,制订本公告。
一、 总则
(一)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二)高层次人才分为三种人才类别,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
(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核心带头作用,构建包括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团队建设等在内的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岗位管理,实施科学评价。
二、引进对象
1.第一类人才
围绕服务贵州省重点学科提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重点创新平台创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的顶尖人才;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者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的领军人才;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类别、前期取得的成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2.第二类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经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或者高水平大学在聘教授,专业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
3.第三类人才
经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专业为学校急需的学科专业,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岗位需求
1.第一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不限。
2.第二类人才、第三类人才引进岗位见《贵阳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待遇
(一)原则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基本服务期为8年。
(二)第一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面议。
(三)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根据《贵阳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结合学科专业、引进人才的科研综合实力,具体待遇面议。
(四)引进人才须在入职后1年内完成科研启动项目申请,研究方向及科研产出须与所在学科、专业方向一致,经所在学院/研究院推荐,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
(五)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六)引进后的教学科研等专项考核标准按协议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阳学院官网上发布引才公告。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贵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发送至应聘教学院和人事处,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学院”。
(三)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招满为止”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引才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审批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六)考察
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阳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阳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贵阳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贵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有关人员和引进对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有关说明
1.高层次人才应保证在引进考核时其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引进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可随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公告所依据的国家及贵州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后,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贵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贵阳学院教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教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韩老师 |
13984374168 |
|
2 |
计算机科学学院(贵阳学院软件分院) |
欧老师 |
13984315225 |
|
3 |
理学院 |
邹老师 |
18984115066 |
|
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彭老师 |
13765089055 |
|
5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肖老师 |
18075123669 |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侯老师 |
13796820798 |
|
7 |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
龙老师 |
13885028848 |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何老师 |
13985130909 |
|
9 |
法学院 |
李老师 |
13628509207 |
|
10 |
体育学院 |
车老师 |
18286040031 |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覃老师 |
17784105576 |
|
12 |
文化传媒学院 |
石老师 |
17784190601 |
|
13 |
外国语学院 |
郭老师 |
13984178808 |
|
14 |
音乐学院 |
刘老师 |
15599155641 |
|
15 |
美术学院 |
蒙老师 |
13765848898 |
|
16 |
经济管理学院 |
蔡老师 |
0851-85401270 |
|
17 |
教育科学学院 |
阮老师 |
13809461898 |
|
18 |
阳明学与黔学研究院 |
黎老师 |
13339613897 |
2.贵阳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邮编:550005
网址:www.gyu.edu.cn
电子邮箱:1275158134 @qq.com。
咨询电话:0851-85231948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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