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贵州省财政厅协管;是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委员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教育部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教育部第一批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首批《数字化会计教育认定(DAEC)项目》标杆校认定单位、全国会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数智(大数据)赋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智慧物流与供应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一带一路”高校联盟职教分盟、贵州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贵州职教美术联盟成员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人博会招聘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本次人博会引才共设置3个岗位,拟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方案中所指2025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的“专业”报名;学历证书须符合“专业”要求。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人才应于4月10日-2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4)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本届人博会报名及简历等相关材料投递的截止时间为4月27日18时。
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5)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才应将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代码+姓名。应聘人才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提供正反两面图片。(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的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须提供《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并在考察阶段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3);
(5)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归国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单位或公司翻译的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翻译件)。需要进行专业比对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比对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工作流程开展下一环节。考察阶段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对考生专业课程开展论证,对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有关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三)网上资格初审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结果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才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才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0851-86808056。
(四)线上初评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5人的岗位,开展线上初评,并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线下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未超过35人的岗位,不开展线上初评,直接进入线下考核环节。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方面开展。有关线上初评的相关情况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学院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才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告。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才,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2份。
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留学归国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单位或公司翻译的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翻译原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聘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应聘人才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由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线下考核实行百分制,线下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线下考核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
线下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线下考核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线下考核完成后,考核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线下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将统一组织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才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才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人员公示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扎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博会引才工作,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才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本次引才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所有应聘人才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50号
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08056;
监督电话:0851-8680748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报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附件1: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