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黔西南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简章》规定,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为做好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
由于近期疫情反弹,减少人员聚集,采取分职位分时段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职位代码001-019的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职位代码020-064的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职位代码065-116的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职位代码117-146的职位,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递补复审期:另行网上公告。
四、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五、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有预加分的,须先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再进行资格复审,无加分项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现场加分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加分确认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符合加分条件并在报名时已申请预加分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含父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经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报考限普安县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经历材料(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经办人签字盖章)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材料,“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需持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6)报考限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普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仍属于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材料1份;
(7)报考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职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考生,提交1份因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愿意按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执行的说明书原件;
(8)报考限在普安县村(社区)卫生室工作2年及以上的村医职位的考生,提供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仍在普安县村(社区)卫生室工作且满2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分别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县卫健局签字盖章确认;
(9)报考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8、2019年毕业的考生,毕业后有在相关单位就业经历的,须提供2020年9月14日前辞职的印证资料,无工作经历的,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
(10)报考限普安县户籍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报考限中共党员的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所在支部出具的属于中共党员的材料1份;
(12)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注意事项
1.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相关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和就业经历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纳入普安县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5.加分确认及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当天,工作人员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审地点:
1.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3.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4.符合《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进入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