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镇宁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募役镇拟面向本辖区就业困难群体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名称: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数:12名(10名扑火队员、2名垃圾转运员)
(三)工作地点:镇宁县募役镇
二、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8.垃圾转运员:持B2以上驾驶1人,C1以上驾驶证1人。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原则上,限募役镇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镇宁自治县募役镇各村(社区)活动室、募役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证明。
注:若属于以下特殊人群:残疾人、易地搬迁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特殊困难人员,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六)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在募役镇政府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经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我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聘用后岗位报酬按1660元/月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募役镇人民政府。未尽事宜联系募役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51-36710018或18744742173。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