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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遵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简章(92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精神,拓宽退役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开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市计划拿出92个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名额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报名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遵义市户籍,具有在军队或武警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经历;

5.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军队服现役人员;

9.在部队提干的人员;

10.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处分,或不适应部队生活、训练,被退兵的人员;

11.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12.退役后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纳入政府统一安置范围的人员(主动放弃政府安置的除外);

13.服役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病,被纳入国家供养的人员;

14.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1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进入“遵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i35.cn/),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有内容,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遵义市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审批备案)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进行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13日17: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后续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除外),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09:00--11:30

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内容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四)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折算前),考生达到最低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成绩查询: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同时也请关注“遵义人社”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为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应征入伍通知(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上述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6.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八、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岗位选择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所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备案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十五、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遵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096、28031097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200

汇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600

播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224

仁怀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246

习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264

赤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287

桐梓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303

绥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324

正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347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371

湄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380

凤冈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408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423

余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28031444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51-28662777

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0851-27552030

监督电话:

遵义军分区纪委:0851-2803104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51-28981872

 

遵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遵义市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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