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首轮资格复审工作,由于个别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按照《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0号)3楼303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辖权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可参考附件2),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一)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报考单位作好相关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按相关规定作为考生诚信档案内容。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民政厅官网(https://mzt.guizhou.gov.cn/)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民政厅官网(https://mzt.guizhou.gov.cn/)公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咨询电话:0851-86821068贵州省民政厅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3.贵州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贵州省民政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