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我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血液中心行政楼5楼大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东笙巷3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需填写《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翻译件);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其中:2024年毕业生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证书报用人单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需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后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1、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0851-28608494;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0851-84850872;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0851-8895510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0851-88913322;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0851-83813407;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851-27596014;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0851-86856294;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5613420;
贵州省血液中心:0851-85923566;
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0851-86812208;
贵州省医疗服务评价中心:0851-86828841;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0851-86861166;
贵州省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中心:0851-86813347。
2、现场资格复审期间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923566
附件1:省卫生健康委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