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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商学院引进人才工作方案3人

2024-04-11  |  来源:  贵州商学院

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布局建设面向现代服务业和商业数字化的商务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文化旅游、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五大专业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商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及3名急需紧缺人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将于2024年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商学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凡引进人才专业等条件与公布的岗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

应聘人才可于2024年4月10日—4月1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贵州商学院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资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完善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后续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承担。应聘人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贵州商学院将严格按照引才岗位审查报名信息,并于4月19日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资格复审

贵州商学院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才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才,取消进入现场评审环节资格。

请应聘人才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才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才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才本人承担。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贵州商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进行认定。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四)现场评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才确定为参加现场评审人才。现场评审工作由贵州商学院在人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下集中开展,贵州商学院将于4月22日在官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现场评审环节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

现场评审成绩于当日告知本人。原则上,现场评审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按百分制计算)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60人,评审形式将转为“线上初评+线下考核”方式,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

1.现场评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现场评审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才现场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在贵州商学院官网上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商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才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同时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3)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七)公示引才结果

1.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确定为拟聘用引才由贵州商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官网公布拟聘用引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引才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拟聘人才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才应在规定时间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有关说明

    (一)贵州商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在贵州商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引进人才工作,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引才工作,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才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商学院官网保持持续关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51-84873137、84874071

联 系 人:董老师、任老师

2.监督电话:0851-84602915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商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九、本方案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贵州商学院).xlsx

 

 

 

                             贵州商学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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