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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贵州省毕节市公开招录公务员 (人民警察)加分公示

2024-03-29  |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毕节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毕节市公务员局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如复核未通过,则加分无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8日

联系电话:0857-8319191

附件:1.贵州省毕节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2.贵州省毕节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毕节市公务员局

2024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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