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3月23日赴贵州师范大学开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独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数及职位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7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要求等详见《独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须已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截至2024年3月23日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至2024年3月23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4年3月23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至2024年3月23日仍为黔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至2024年3月23日为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所需材料:
1.《独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需插入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2.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同时签署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书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生源地招生办或大学毕业学校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需提供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同时签署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
7.在职人员(含企业等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可参考附件6。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下午14:30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区公教四号楼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
1.测评对象:报名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测评时间:2024年3月24日(暂定)。
3.测评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暂定)。
报名结束后,测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考生报名人数较多,因场地限制等原因未能正常开展测评工作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回独山县内组织测评,测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测评考生须于测评当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测评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测评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测评。未带证件、证件过期或与本人不符的,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测评。
4.测评方式。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评方式。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组织体检。体检必须在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点“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进入考察人员须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备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公告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 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附件1:独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独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