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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3-08  |  来源: 兴仁市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根据《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兴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仁人社通〔2020〕81号)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

具有兴仁市户籍。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工作安排。

(三)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地点: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兴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联系人:周兴海,电话:0859-6212253,18785998497

(三)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319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六)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对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

体检

单位具体要求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直机关工委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兴仁市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x

 

 

中共兴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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