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快推进新时代国防动员建设、大力加强征兵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决定开展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军人贡献考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成立以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贵阳市人社局、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贵阳警备区业务处室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置在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均为管理岗位。招聘岗位详见《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岗位除外)。
2.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01岗位,限兵源地为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士兵。
3.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03、04岗位,招聘对象为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驻筑部队军人家属。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03、04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
5.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2024年1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
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于2024年2月21日在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http://rfb.guiyang.gov.cn/)和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同时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4日09:00至3月6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点击“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图标,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4日09:00至3月7日12: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阳人才网(www.gyrc.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初审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3月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4年3月6日17:00至2024年3月7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19日09:00至3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点击“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图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
(二)笔试科目:0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岗位能力测试》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军人贡献考核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03、04岗位的考生,对其家属的军人贡献进行考核,按照“服役时间越长、家庭贡献越大、立功受奖越多,分值越高”的原则计算军人贡献分值,具体为:
(1)服役贡献分:服役10年(含)以下计3分;服役11年(含)至20年(含),在满10年3分的基础分上,每服役1年加0.5分;服役21年(含)以上,在满20年8分的基础分上,每服役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服役时间以整年计算,超出6个月(含)以上,按1年计入服役时间,不满6个月不计入服役时间。
(2)分居贡献分:交流任职(跨系统、跨省域)造成两地
分居2年及以上计2分、5年及以上计5分。
(3)荣誉贡献分:荣立一等功或荣获全军重大表彰计3分,每多一次再计1.5分;荣立二等功或荣获战区(大军区)以上表彰计2分,每多一次再计1分;荣立三等功或荣获军级以上表彰计1分,每多一次再计0.5分。
军人贡献分值总分30分,30分以内据实计算,超出30分的,按30分计入总成绩。
军人贡献考核相关年限及荣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
军人贡献考核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03、04岗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印证资料,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参加军人贡献考核的考生,军人贡献分值按0分计算。
七、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01、02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03、04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与军人贡献分值之和,即:笔试成绩百分制×40%+军人贡献分值。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和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http://rfb.guiyang.gov.cn/)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
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报考01、02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 + 面试成绩(百分
制)×40%。
2.报考03、04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军人贡献分值占3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3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 +军人贡献分值(按实际分值计算,最高为30分)+面试成绩(百分制)×30%。
笔试、军人贡献分值、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十、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系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实际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
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http://rfb.guiy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785011、0851-86831372;
工作监督电话:0851-87989520;
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0851-86831372。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x
附件2: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4:专业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