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毕组通〔2017〕3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试岗、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设九级管理岗位6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相关要求详见《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市级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央在毕单位及市内各级机关(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机构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考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到35周岁(1989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9.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与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中共毕节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调公告发布时间:公开考调公告于2024年1月15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1月28日(8: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9楼西0923室(联系电话:0857—822699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报考材料进行装订):
(1)《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双面打印,签名处为考生<代报人>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①照片格式:JPG;②照片像素:130×170;③照片大小:10—30KB;④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见附件4);
(7)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考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见附件5);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6);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如出现错报、误报和瞒报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3.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其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终。资格审查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考调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改报符合考调条件的其他岗位,申请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8:00。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及排名情况适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和职位考调计划数等额方式确定拟试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拟试岗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试岗人员)。拟试岗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试岗人员进入试岗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试岗
试岗人员试岗时间为3个月,试岗期间实行考核制,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对试岗人员的岗位履职能力提出考核意见。试岗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拟调入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主动放弃试岗或试岗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试岗资格,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试岗。
八、考察政审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工作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调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事项。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并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体检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226992(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2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doc.doc
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