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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2024-01-10  |  来源: 绥阳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绥阳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美好诗乡”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录岗位

灭火战斗员(3人):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绥阳发布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9日。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填写《绥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1121016607@qq.com。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联系人:

熊浪,电话13638529227;

黄其辉,电话18076209374。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要在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3日,到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2;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体能测试

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具体测试操作要求及标准见附件3。测试成绩每项达到最低赋分(60分)视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文字功底等方面的能力。     

 

(六)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应聘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绥阳县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熟悉适应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先下队熟悉,再集中培训”的模式,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熟悉适应,时间为1月。熟悉适应期签订岗位熟悉协议。

 

(三)入职培训及聘用     

熟悉适应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培训结束后安排到对应报考岗位开展见习,时间为30天。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绥阳县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实施方案》,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情况,可按比例进行套改。

(二)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绥阳县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实施方案》,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转正后按正常工资进行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专职消防员逐年实行自然增资。

(三)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

(四)专职消防员各项体能成绩若达到国家队消防员体能优秀标准(90分以上),则工资按照底薪4000元进行执行。

 

七、纪律监督

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中,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电话:0851-26224627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xlsx(电子版,需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纸质打印版)

 

 

附件3:岗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docx

附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xlsx

岗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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