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由于部分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审,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空缺人数按相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月3日(星期三)8:30-12:0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校区行政楼(合一楼)204办公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在线打印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者或运动员证书的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运动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提供截止至资格复审满足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同期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份;
(9)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3)。
(10)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五、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1、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要求时间内将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审核。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因故放弃资格复审的,应主动联系学院,并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附件4);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学院核实确认后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因此,请有关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空缺时能及时联系递补事宜。递补考生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等个人原因导致24小时内联系不上的,视为主动放弃递补资格。
4、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环节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查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06037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 《入职承诺书》
4. 《自愿放弃声明》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