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2人。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1.环卫工人:34人;
2.辅助执法人员:8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环卫工人:小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2.辅助执法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役军人、男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1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若之前自己缴纳有社保的人员,可增加相应年限,放宽年龄限制。
四、待遇
月工资1760元/月(含有个人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招聘程序
1. 公告发布: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
3. 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面谈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谈人员中另行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按照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杰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伟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季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华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鑫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周 钢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胡棨翔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朱 强 办公室主任
王立荣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齐贵徽 综合管理股股长
王亚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 跃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洪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薇 环卫中心环境卫生服务股股长
张 丹 执法大队综合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丹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536862(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3523356(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12/t20231206_83315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