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国函〔65〕号文件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学科建设及岗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3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8.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科、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
(二)面试测评
1.考生报到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7︰00
地点:七星关区经济开发区职教城文汇路(公交21路、K7路直达)毕节市财贸学校办公楼303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现场审核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原件、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海外人才需提供毕业当年学校QS排名依据)、照片2张(小2寸免冠证件照)及其他相关学科、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上午9︰30。
(3)面试地点:七星关区经济开发区职教城文汇路(公交21路、K7路直达)毕节市财贸学校。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到达对应职位候考室集中候考,8︰55后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立刻将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到候考座位上,一经发现违规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作考试违纪,取消面试成绩。
(2)9︰00工作人员点名结束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9︰10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9︰30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考官宣读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若该岗位面试工作时间较长,除午餐就餐时间外,无其他中途休息时间。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①61、62、63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试教+问答方式进行。
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回答5分钟,回答1个问题)。
②64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教+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
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
若需使用器材的,展示所需器材由面试考点统一提供。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分数占70%,问答或技能展示占30%),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按照职位引进人数,各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按顺序等额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6.考场专家设置
本次面试设置4个考场,每个考场设7名考官、1名监督员兼计时员、1名记分员。
7.注意事项: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向考官主动报告自己抽签号,如“我是XX号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考官。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抽签确定,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引才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引起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7-8308190 毕节市财贸学校
监督电话:0857-8222391 毕节市教育局
0857-8304675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39349 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财贸学校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