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赤组通〔2022〕23号)文件精神,为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4名,招聘岗位详见《赤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
1.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2.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
1.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法毕业证书)。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②退役军人、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备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赤水市人民政府”(http://gzchishui.gov.cn)网站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缴费
1.线上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缴费的方式,考生须于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7:00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发到邮箱:csssqgzz@163.com。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投递报名信息表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如后续重新投递报名信息表,以首次报名信息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下审核缴费:考生线上报名后,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自行打印报名表(纸质报名信息须和线上报名信息一致)签字后到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赤水市国投大厦5楼后勤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报名缴费需持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