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会工作,吸引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工会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工会服务职能。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总工发〔2017〕31号)及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总工发〔2019〕6 号)文件精神,剑河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热爱工会工作;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jhx.gov.cn/xwzx/tzgg/)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剑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jhx.gov.cn/xwzx/tzgg/)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并对所委托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
3.报名地点:剑河县总工会三楼办公室(剑河县校场一路仰阿莎广场旁)。
4.报名所需材料:剑河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册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考生自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
暂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若有调整,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通知。笔试准考证到县总工会三楼办公室领取,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 为 1:3(含 1: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 100 分。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在 1:3(不含 1:3)以内的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 分。
未参加笔试考试或参加笔试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总工会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县总工会三楼办公室领取。
3.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
(2)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4.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面试考生名单、录用结果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体检
1.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由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剑河县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法院登记严重失信对象的;三是截至2023年11月28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的。
(六)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剑河县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合同要求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2个月,每年签订1次合同。管理方式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社会化用工方式。工资待遇:试用期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
(八)其他
1.考生应及时关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5221294(剑河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5—5369383(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六、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剑河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 | ||||||||
剑河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与名额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剑河县 总工会 |
剑河县工会服务职工中心 | 01 | 社会工作者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 | 限剑河县户籍(生源) | |
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工会联合会 | 02 | 社会工作者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专业不限 | 限剑河县户籍(生源) | ||
合计 | 2 |
附件2:剑河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