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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紫云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人

2023-09-28  |  来源: 紫云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高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治理水平,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紫云自治县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紫云自治县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具体详见《附件1: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所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2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经批准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9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至2023年9月28日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3.应届毕业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经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期间在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下载并如实填写《紫云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招聘简章》中打印的《紫云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本人手写签名的《紫云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④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

⑥截至2023年9月28日在紫云自治县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

⑧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

⑨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

⑩社会工作师须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紫云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进行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具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

(二)缴费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

笔试日期:2023年10月21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y.gov.cn/)上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y.gov.cn/)进行公告。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均一样的则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自面试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同一岗位人员空缺后,可在取得有效总成绩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

八、体检

总成绩公布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y.gov.cn/)上公布。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取得有效总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顺位递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

九、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取得有效总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顺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聘员签订《紫云自治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聘用合同3年一签。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酬待遇按紫云自治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学历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等构成,并落实社区工作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政策。聘用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党组织。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可继续聘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简章由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35239308

监督电话:0851-35233190

附件:

附件1 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紫云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紫云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紫云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zy.gov.cn/zyx2020gb/zwdt/gsgg/202309/t20230928_82533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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