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核查工作现已结束。根据《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公布
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经公布无异议,现将笔试成绩排名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排名详见《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排名表》(附件1)。
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选聘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独山县井城街道办事处(独山县国资大厦4楼407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20)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2.用人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用人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岗位,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工作者在职在岗人员(含临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历为大专或年龄为40周岁至45周岁(即:1978年9月4日至1983年9月3日出生)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3年9月4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原件1份;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8年9月4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独山县户籍(生源)”考生须提供2023年9 月4日前户籍在独山县的有效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独山县招生办出具的生源地为独山县的证明原件及附件1份。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2023年9月4日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7.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宜
1.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2.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考试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3.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3221121
附件1.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排名表.xlsx
附件2.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3.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dushan.gov.cn/zwgk/rsxx/ryzp/202309/t20230927_82522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