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精神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以及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含当日;
4.具有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条件。
8.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保证应聘人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处罚的;
4.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2013年12月28日前),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企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8.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官网发布本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30日到2023年9月7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9: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3楼人事科(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1号)。
2.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网查验相关证书,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因毕业时间较早或部分军队院校未在网上注册等原因不能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到相关学历、学位的,请相关报考人员尽早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供工作人员查询。如在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查询到认证进度,报考人员也不能提供已提交认证的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得任职资格文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详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名要求
原则上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如实填写专业名称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按照《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2号)要求,建议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佩戴口罩,并按贵州省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三)资格审核
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官网进行公布,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评议环节。资格审核贯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评审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议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地点为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13楼第三会议室(贵阳市瑞金北路101号)。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1日12:30至13: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对未携带身份证件或未在10月11日13:00前到达候考室的,取消参加面试评议资格。面试评议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等。
根据面试评议成绩由高到低按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评议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面试评议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及以上,面试评议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测评。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有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官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开招考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各级纪委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851-86831806
监督电话:0851-84819089
2.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监督电话:0851-85955545
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0851-85992002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