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操作细则》的通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4号)、《县劳务就业扶贫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雅灰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是在丹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丹寨县户籍的公民,在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积极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6.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各类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农业户籍等人员。
7.《就业创业证》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年审。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
9.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雅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2张;
5.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按(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规定使用。
四、其它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雅灰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雅灰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0855-3760003
丹寨县雅灰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dndz.gov.cn/xzjdbsc/yhx/zfxxgk_5649531/fdzdgknr_5685051/zplm7/202308/t20230804_81498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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