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习水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90分。为做好我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习水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选聘单位共同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县行政中心217室
咨询电话:085122617189(习水县委组织部)
085122525003(习水县人社局)
三、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放宽至高中和中职的考生无需提供该项资料),放宽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对应的佐证资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联系或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相关通知公告。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监督电话
习水县纪委县监委:0851-22527441
习水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