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4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教师职位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持有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2023届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或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3年7月19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3年7月19日仍为黔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3年7月19日为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17:00。
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引进职位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原件1份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提供学信网(http://my.chsi.com.cn)上打印的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同时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3或附件4)原件1份;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报考教师职位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同时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职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
1.测评对象:报名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测评时间:2023年7月21日。
3.测评地点:独山县第二小学。
参加测评考生须于测评当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7:30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进入测评考点,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8:30后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测评。未带证件、证件过期或与本人不符的,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测评。
4.测评方式。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引进单位成立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评方式。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工作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体检。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考察对象为进入体检环节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须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备案。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公告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 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附件1: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独山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dushan.gov.cn/zwgk/rsxx/ryzp/202307/t20230714_80951768.html